· 作者简介:
董昊,污污漫画
暨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 摘要:
1949年南北干部会师后,浙江省不同类型的党组织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杭州地下党、浙东临委结束工作,以南下干部为核心建立了新的组织系统;处属特委、浙南地委则因本地干部的坚持形成了不同于上级预想的人事格局。为了解决组织重建后南下干部与本地干部在政策、思想等方面的分歧,浙江省委加强制度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学习与思想教育,强化个体的组织性而非地域性,维护了干部队伍的团结,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共产党南下干部在苏历史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25DJC002)
· 关键词:
南下干部;浙江;土客问题;本地干部;南北会师
· 来源:
《中共党史研究》2025年第5期
1949年5月10日,中共浙江省委在杭州召开大会,庆祝来自长江以北、江南游击区和杭州地下党同志们的胜利会师。在革命即将胜利的大背景下,中共南北力量的会师被视为“关系我党我军在解放南方各省时的统一政策,统一行动的重大关节问题”。正确处理本地干部与南下干部的关系,是关系到中共在浙江的接管建政和以浙江为稳定后方支持解放军继续南下的关键问题,事实上成为中共在南方新区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学界尚无关于1949年浙江本地干部与南下干部会师的专门研究,相关研究主要分散在对入浙南下干部的整体考察中,大多将会师视为革命胜利的象征性时刻,忽视了其作为“重大关节问题”背后所蕴含的组织结构、政治制度与干部关系,未能充分展现会师过程中南北干部之间的往来互动以及中共推动新区组织发展的政治智慧。因此,本文以1949年中共南北干部会师中较为典型、复杂的浙江省为例,结合多种史料,从组织运行的视角尝试考察南方多种类型的党组织在会师之后不同的发展路径、南下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关系,以及中共如何推动二者之间团结等问题。
自大革命之后,中共在浙江一直保持着一定规模的组织系统,既有城市地下党,也有游击区的党组织。这些本地党组织在浙江解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师后理顺南北干部关系,成为新区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
南下渡江之前,华东局就已考虑到未来的干部会师问题,于1949年4月1日作出专门指示。首先,华东局肯定南方游击区党政军组织在革命斗争中取得的成绩,要求南下的军队和干部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加以重视与虚心学习,“切戒自高自大”。其次,华东局指出了游击区干部在掌握中央政策方针方面的不足,要求在一般政策上“多倾听南下同志的意见”。最后,针对可能发生的团结问题,华东局强调必须“在一定组织内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手续去求得解决,不可意气用事”,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以“自我批评的态度,主动的去团结当地党和当地同志”。5月4日,中共中央对华东局的会师要求表示“完全同意”,并再次强调南北干部都要对南方干部因远离中央这一客观原因而造成的不足有正确认识,尤其是南下干部必须自觉地深刻注意这一点,对游击区的干部“少作求全的责备”。

中共中央与华东局的批示指示只对游击区内干部会师后的注意事项作了规定,并未涉及城镇内的干部会师以及之后南北组织的发展问题。浙江原有党组织在干部会师后的发展与其是否掌握武装和根据地有着直接关系,即城市地下党与游击区的党组织有着明显不同。
由于未掌握武装且规模较小,城市地下党以动员工人、学生、职员等工作为主,缺乏独立接收并管理某一地区的能力,因此在干部会师后即结束工作,成立由南下干部主导的南北干部共同参与的新组织。除了客观因素,城市地下党负责人的主观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以南下干部为主导的组织重建。在他们看来,自己虽然在城市解放过程中贡献了力量,但与南下大军的战绩相比是次要的。1949年5月,中共中央上海局领导人刘晓就明确指出,地下党的主要任务是配合与协助解放军,上海解放后地下党的任务即宣告结束,要“立即在思想上、组织上与解放军结成一体,负担起新的任务”,“尊重他们的领导并以积极态度协助他们工作”。
杭州地下市委的结束与新杭州市委的成立,正是新区城市党组织发展历程的缩影。5月11日,新成立的浙江省委决定结束杭州地下市委的工作并成立新的杭州市委,高度肯定杭州地下市委在组织、宣传与统战等方面对城市解放作出的贡献,同时指出,解放后的各项工作“单靠前杭州市委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同时依靠外来干部的力量,只有依靠军队干部、外来地方干部与杭州本地干部三者结合起来的力量,才能达到目的”。新成立的杭州市委由南下的七兵团政委谭震林任书记,原杭州地下市委书记林枫任第一副书记。南下干部不仅担任正职,而且在人数上也占据优势,10名市委委员中仅3人是本地干部。在稍晚成立的杭州市政府中,正、副市长也均为南下干部。
与拥有较多党员和职业革命者的城市地下党相比,小城镇的地下党规模一般较小,且缺少脱离生产的职业革命者,因此在干部会师过程中,南下干部处于主导地位。例如,湖州南浔解放时仅有8名地下党员,在南下干部到达之前,地下党由七兵团民运部门接收了组织关系。5月中旬,南下干部到达南浔并建立政权后,七兵团将地下党的组织关系移交给了地方党组织,8名地下党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转到了不同的工作岗位。
相较于城镇地区干部会师过程中南下干部主导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对于游击区的干部配备,省委计划在政治上、组织上以南下干部为主,以毛泽东在七大口头报告中所提“承认山头、照顾山头、消灭山头”为原则选择领导班子成员,重视照顾本地干部。但由于各游击区情况不同,省委的这一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呈现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是游击区内原有党政系统结束工作,以南下干部为主建立新的组织系统。以浙东临委为例,1949年5月16日,省委发文指出,在目前形势下“单靠浙东临委的力量,以及浙东临委这样的组织形式,已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要将各方力量“更好的组织起来,加以重新部署”。省委决定在全省成立若干个地委,“浙东临委的工作即行告一结束,浙东临委及浙东游击区各地方各方面干部即分别参加适当的地区与工作部门的工作”。对于一般干部的配备,原则上以解放军干部与南下干部负责主要的领导工作。21日晚,22军政委丁秋生在绍兴会师大会上重申干部会师后组织重建的原则,即“一切过去机构应改组”,今后“在各个工作单位上,应由大军干部及南下干部来兼任和担任”,因为他们长期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建设新中国有一些经验”,而浙东地区“过去的机构是仅仅适应于游击区的环境和任务,是临时性的,是在干部极少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此外,浙东临委几位主要干部之间“存有隔阂而尚未解决”,向上级争取保留原组织系统与人员班子的动力不足。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浙东地区党组织重建工作十分顺利,浙东临委下属军政系统也在极短时间内宣布结束。
在地区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实际安排中,省委对本地干部采取了一定的照顾措施。金华、绍兴地区的专员由本地干部担任,嘉兴地区的地委书记与专员均由本地干部担任,临安地区的地委书记由本地干部担任。尽管这些地区内地区一级的全部或部分党政正职由本地而非南下干部担任,但南下干部在地委委员中占据的数量优势,保证了南下干部在政治与组织层面的主导权。
第二种是保留游击区内原有的党组织,补充部分南下干部后按照全省的统一划分改组为新的地委。7月,省委将处属特委、浙南地委改组为丽水地委与温州地委。除原计划由本地干部担任的丽水地委书记由南下干部代理外,丽水与温州两个地区其余的党政一把手均由本地干部担任,本地干部在两地的党委委员中也占据多数。这种人员安排完全超出了省委计划中对本地干部的“照顾”范畴。
这种结果与浙南地区的解放与建政历程密切相关。渡江战役后,在江南地区整体局势的推动下,浙南地委几乎“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放了浙南”除了福建的福鼎、柘荣和寿宁县城是配合南下大军解放外,包括温州在内的11座县城均由浙南地委领导的浙南游击纵队解放。各县城相继解放后,浙南地委要求“各级党必须立刻组织和动员自己的力量”,建立从专署到乡村的各级政权机构,并大胆提拔新干部。在南下干部到达之前,浙南地区已基本建立起完整的地、县、区三级党政系统,浙南地委还于5月9日成立了温州军管会。不过,由于通信条件的限制,上级对浙南地委的上述举措并不了解。
5月26日,负责解放温州的21军与浙南地委在温州城外会师,军管会的改组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最终军队干部占据了优势。21军在杭州时曾接受上级关于浙南地区人事安排的指示,如任命21军政委康志强为温州军管会主任,浙南地委书记龙跃为第一副主任,省委代表李培南为第二副主任。由于浙南地区形势变化太快,加之“谭政委对温州情形亦不够了解”,相关指示在21军到达后已与当地实际情况不相匹配。但21军主要领导在没有深入了解当地情况以及没有“与龙跃同志等商讨”的情况下,就计划接管并重组军管会。此举使军管会“几位主要负责人感到十分尴尬,同时也引发了军管会干部的不满和牢骚”。27日,龙跃在浙南地委四届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致开幕词,提出准备将军管会和温州市委移交给21军与省委代表。李培南解释,省委之所以决定成立军管会,是因为对温州情况不了解,既然已经有了军管会,就“不要移交了”,只需要“在组织上人员上充实一下,调整一下”,同时要求本地干部“照旧工作,不要误会为移交”。6月2日,温州军管会改组,康志强任主任,龙跃、李培南、邓逸凡任副主任。在改组后的8名委员中,本地干部3人;在4名正、副主任中,仅龙跃一人为本地干部。军管会下设各科改称部,部长由21军的干部担任,本地干部多任副职。

中华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相比带有临时性质的军管会,成立正式且公开的党政机构是长期坚持斗争的本地干部“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因此,当大批南下干部到达温州后,南北双方围绕人员安排出现不同意见,本地干部态度较为坚决,最终南下干部作出让步。5月底6月初,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三支队第四大队的一千余名干部到达温州等待分配工作,却被告知温州“市、县领导班子已配好了,不再需要外来干部支援”,要求他们返回杭州等待省委另行分配。后经过几次商谈并得到省委同意,第四大队被一分为二,大队政委彭瑞林带领一部分干部去丽水工作,大队长李铁锋带领一部分干部留在温州工作。
6月中旬,龙跃前往杭州向省委汇报工作。在此期间,龙跃多次向省委及相关人员汇报浙南组织情形并了解南下干部情况,省委也多次同龙跃研究浙南干部问题。对于相关情形,时任省委组织部部长的杨思一在日记中记录较多。24日,杨思一分别向龙跃、王文长、彭瑞林、李铁锋了解处属、温州的干部情况。南下干部在温州的经历以及本地干部对南下干部的态度,杨思一自然有所了解。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龙还是很害怕拆散自己这一套班子”,不太欢迎外来干部去工作。25日上午,杨思一向谭震林请示浙南地区的干部配备问题,随后请王文长向龙跃介绍南下干部的情况。27日下午,杨思一到龙跃处研究浙南干部问题。7月12日晚,杨思一再次到龙跃处研究干部问题。13日,省委研究温州地委干部配备及工作部署问题。
长期在危险环境中共同工作,不仅增强了干部个人之间的联系,也深化了领导干部对整个组织的感情。革命胜利后,普通干部出于个人情感不想被拆散,领导干部出于整个组织发展的考量也不愿被打散。不同于城市地下党,游击区党员干部的武装斗争赋予他们在会师后组织发展与人员安排中更多的话语权与“底气”。在南下干部去留的交涉中,浙南地委表现出超出省委预料的自我意识。在杭州的汇报与谈话,进一步反映了龙跃本人对浙南干部安排的期望和对南下干部的态度。为了肯定浙南地委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维护团结,省委在领导班子的人员选择上更加照顾本地干部。7月,省委发出关于前浙南地委工作的决定,积极评价浙南地委坚持敌后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为了使党的组织适应新的斗争形势和建设工作的需要,决定将原浙南地委改为五地委”,龙跃为书记,李培南与本地干部林辉山分任第一、第二副书记。在改组后的地委中,本地干部依然处于优势地位,原浙南地委的领导班子并未被打散。由此可见,龙跃的“担忧”受到了省委的重视,浙南形成了异于他处的人员结构。
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和华东局会师指示中的原则,省委和南下干部揽下了浙南地区会师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主要责任。省委将会师时发生的不愉快定性为“误会”,承认是省委的疏忽导致“手续不周”,同时批评南下干部处理问题过于着急,以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7月底,温州地委召开五届一次扩大会议,龙跃在开幕词中特意解释与强调了第五届温州地委的由来,以此证明新老地委之间的继承关系,而非“另起炉灶”,即省委“对于我们地委的番号及地委委员的人选也已作了新的更改与决定,所以第四届地委就告结束。这一届地委就应该是第五届地委了”。康志强在讲话中重申了省委的决定,并作自我批评,“南下因为情况不了解而发生了误会,我是要负责任的”。
在战争的紧张环境中对革命胜利的期待使得南北双方“互相迫切殷望”,一旦胜利会师,“大家都本能的流露了战斗兄弟的情感”,“一般地区都表现良好,热情有爱,互相尊重”。杭州地下党对南下干部“期望甚高,热情尊敬”,嘉兴地区的南北干部也是互助互让。随着组织重建后的人员混编与日常工作的开展,双方的分歧也逐渐显露。由于斗争环境不同,南北干部的工作习惯与作风自然有所差异。本地干部长期“过着游击生活,养成散漫习气”,但取得政权后的建设工作则要求正规。南下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各项制度的强调与执行,引起部分本地干部的不适应,认为“强调政策纪律制度是对自己的约束”,这使得南下干部“对当地工作作风不好的干部发生了猜疑怀疑”。此外,南下军队干部在与其他干部的交往中也会发生矛盾。由于军队对纪律性的强调远超地方,有南下军队干部“嫌地方干部作风拖拉、能力低、水平差”,还有一些参与地方工作的南下军队干部存在“临时观点,说‘我们来地方上学习的,帮忙的’”,而地方干部则“嫌部队干部生活铺张”。
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有的干部放大彼此在政策掌握与文化水平上的不足。受客观环境限制,本地干部对政策的掌握确实存在不足。浙江的游击区“远离党中央,看不到上级发的文件”,只能根据公开广播的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指导工作。但是,许多具体的政策方针并不会公开宣传,多以党内文件的方式层层下发,游击区的党组织并不了解诸多政策的文本细节与执行要求。例如,对于老解放区耳熟能详的“生产自救”,武康县的本地干部却不知为何物。当本地干部执行政策出现偏差时,个别南下干部“总说是地方同志政策水准低”,引起本地干部不满。南下干部在南方经验与文化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不足。政策的执行除了要求掌握与理解文件,还需要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但有的南下干部仍以“老地区的眼光看新区的环境,不从实际出发”。由于南下干部不了解“江南农村一般文化水平高,生活水平也较高”的情况,在解放后一段时间内“不相信当地干部及青年学生,以为文化高的人就不能纯洁,即农村中比较穿得好一点识几个字就认为不可靠”。南下干部多出身农民,文化水平不太高,写信、出布告“语句不通,别字很多”,影响了本地干部对南下干部的期待与尊重。杭州的本地干部“对南下干部期望过高”,但“一经发现一些缺点,就不问问题的主次,不研究一下是原则还是枝节,就由热情变为冷淡轻视”。

龙跃:《坚持浙南十四年》
此外,个别地区的南北干部在政府人员的任用上也存在不同意见。南下干部多看重出身,希望对新干部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后再分配工作;本地干部则更多考虑地缘、学缘关系,希望将与自己关系较好的新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例如,临安某县副县长李某想要将旧政权的两名科长安排为新政权的科长,南下干部不同意,李某“就很不满意”。对于其发展的多名新干部,县委希望仔细了解后再分配工作与明确级别,“因为对好多政治面目不清的分子才来到革命阵中,马上分配给他工作是不好的”。县委“这一慎重,首先就引起李某的反对了”,因为“这些人大部是当地几个党员干部的亲戚朋友同乡同学,主要是李某的同乡同学”。
不过,从浙江全省范围看,出现的问题“大多属于生活方式与工作态度”,并非不可调和。大多数南北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与纪律意识,即便是在问题相对较多的地区,双方仍能顾全大局,保持基本的团结。
对于出现的问题,许多干部尝试主动让步,希望以此推动团结,但效果并不明显。例如,平阳县的南下干部与本地干部在土改过程中出现分歧,南下干部为了维持团结,“只顾打算讨好,结果也团结不好”。因此,真正解决南北干部之间的矛盾,仅靠个体的让步与妥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组织手段与制度建设加以教育和改造。
会师之初,省委对双方可能发生的问题已有初步判断,要求各级党委尽快“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与组织生活,在这个基础上将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不同作风,锻炼成为统一的新的作风”。
建立健全统一的正规的工作制度,有助于“逐步的克服组织上、思想上、生活上的各种问题”。为了使南北干部“迅速融洽,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省委于1949年6月要求各地必须建立集体领导制度和个人负责制度,规定地委、县委必须设立集体办公室,废除在个人寝室内办公的老习惯,主要领导干部每天必须有两个小时以上的集体办公时间,“以便及时研究商量一切有关政策等问题,求得一致”;主要领导干部之间凡事应先交换意见,上级的指示要求要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后再执行,改变“你看到你办,我看到我办,互不通报的作法,这就减少了隔膜与误会”。在请示汇报方面,省委要求南下干部多向本地干部中的主要领导干部请示,本地干部也要如此,双方互相请示。
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建立正规的工作制度尤为迫切。6月,李培南在浙南地委四届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指出,集体办公可以使大家经常交换意见,随时可以商量,“不仅生活上可以融洽起来,而且对问题的处理更好些”。集体讨论、研究可以使本地干部对当地具体情况的掌握与南下干部对政策的掌握结合起来,促进双方的团结与工作的开展。随后,温州地委相继发出关于建立集体办公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会议报告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遵照执行,以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开展以及干部之间的团结合作。
让南北干部在政策、纪律与思想层面不断靠拢,离不开对党的政策纲领的学习,而干部学习的有序开展则离不开学习制度的约束与保障。中共将制定、执行正规的学习制度视为组织发展与干部成长的重要手段,学习政策不仅可以减少干部工作中的分歧,还可以推动干部的思想与行为走向政策规划下的共同目标,成为“达到团结的基本问题”。根据会师后开展工作的需要以及干部的实际情况,省委将建立正规的学习制度分为干部集中培训与干部在职学习两个阶段。
干部集中培训主要根据本地干部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尽快弥补他们在政策、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拉近南北干部的差距,“达成全党团结无间”。1949年5月31日,省委作出培训干部的决定,要求原游击区要有计划地对本地干部、党员以及游击队员中的积极分子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训练,“主要加强政策与党建基本知识教育”,同时“针对游击区干部实际需要学习的分别作专题报告,组织联系过去实际的讨论与总结”。6月2日,省委再次要求对本地干部“一般的应集中起来,有计划的进行一次短期学习”,特别注意加强对新党员、新干部的教育,“严格组织学习”。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习的内容与方式进行了灵活调整。临安地委除根据省委的指示外,主要分析当地党员干部思想行为上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地委对本地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缩短外来干部与地方干部在政策原则路线上的距离”。在内容上,将政策文件“结合他们自身的问题来讲”。如在人员任用上,向本地干部说明“我们的组织路线阶级观点,也给他们讲了我们是要什么样的能力”,使本地干部明白“我们要的能力是参加革命的能力”,要从革命的、阶级的利益出发选任干部,不能任人唯亲。除了向本地干部强调原则与政策,还“以原则做标准再来批判那些实际行为思想上的错误”。南下军队的党委也针对军地差异、南北分歧等导致的不良情形开展学习活动。21军党委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重点进行政治教育。师团一级召开干部会,传达讨论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特别是其中关于军队任务、南北差异、城乡差异、对待胜利的正确态度等内容,使“干部党员了解目前形势与任务及党的政策方针”;排以下单位则学习军政宣传部编印的政治教材,联系战士的思想与行为进行讨论,表扬正面典型,批评反面案例,以严肃纪律并“加强上下级和互相间的团结”。
干部集中培训缩小了南北干部在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差距,为开展常态化的干部在职学习奠定了基础。6月2日,省委要求各地反复传达、讨论华东局关于江南新区工作的三个指示、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省委关于会师问题的指示等文件,并有计划地组织学习,无论“工作如何紧张,每日最少抽出二小时学习,务使全党尤其是各级干部都能领会这些指示的基本精神”。随后,省委组织部将干部在职学习列入工作计划,规定大单位建立学委会,小单位建立中心小组,工作部门建立学习小组,要求党委与支部在学习中“起核心领导与保证作用”。学习的方法,从检讨总结工作、检查与研究政策执行开始,最后落脚于“思想上的检讨与清理”。7月29日,谭震林在浙江省政府成立大会上再次强调,“整编组织之后,加强学习制度,使之正规化是非常必要的”。
在职学习加强了干部对政策的掌握,推动了干部之间的团结。临安地委自上而下建立了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地委直属机关成立学委会分会,从地委到县委所属机关均按照部门或干部的文化程度、理论水平高低成立甲、乙、丙等不同的学习小组。地委宣传部在省委宣传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对学习步骤等作了详细安排。为了掌握干部的学习情况,同时也为了督促干部认真学习,学习小组还利用测验的方式提升学习效果。余杭县委在学习华东局有关新区工作的三个指示后进行了简单的测验,检查干部对学习的重视程度。此外,地委、专署以及大部分县级机关还将干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后的检讨加以收集整理,出了壁报专刊,“起作用极大”。
会师初期,南北干部的矛盾主要是南下干部不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本地干部不了解相关政策以及缺乏制度约束所导致,但“也有一部分思想上有很大不纯”。学习制度建立后,干部以学习政策为主,尚未开展专门的思想教育,仅在政策学习过程中联系文件检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作风,致使“思想领导无组织”。因此,只有从思想层面查找问题根源并加以解决,才能实现中央与华东局对会师的要求与期待。诚如刘少奇所说,干部之间的团结与干部自身的进步是不可分离的,是一件事情的两面,没有思想觉悟的提高,“团结同志、团结群众的重要性是看不到的,自骄自满的脾气,是改不掉的”。
在中央和华东局看来,南下部队官兵与地方干部从整体上改变了江南地区的政治、军事形势,是本地干部与游击队解放部分地区的前提。从全局看,这样的判断自然是客观事实,并得到南北干部中主要领导的认可,但具体到一般干部,个人的经历远比全局的分析更加直接。南下干部不仅在根据地参加了多年建设工作,也经历了自北向南几千里的战斗与行军。本地干部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坚持斗争数年甚至十几年,不仅建立了武装和政权,还解放了大片地区。因此,双方都认为自己才是解放南方新区的功臣,由此产生的“功臣观念”成为影响干部关系的重要思想根源。
龙跃前往杭州向省委汇报工作路过青田县城时,看到城里贴了许多标语,有的标语上写着“龙司令员万岁”“朱德、龙跃司令员万岁”。龙跃“当即就对青田县委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要求马上撕掉,并对张贴者进行批评教育。随行的未能在温州安排工作的南下干部见到这些标语“觉得脸上发烧”。这些标语与南下干部的认识,反映了南北干部对南方新区革命胜利的不同判断。尽管龙跃以撕除标语与严厉批评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县区级本地干部对南方新区革命主导权的认识会发生改变。
从省委综合各地情况的报告中可以看到,本地干部“一般谨慎虚心”,但仍有个别干部认为,浙江解放的良好局面主要是本地干部艰苦坚持的结果,“产生功臣观念,对某些地区山东干部负主责,当地干部任副职,认为领导上对当地干部不够重视”。有些南下干部也存在类似的“功臣观念”,有“老大哥思想,对当地干部尊重不够”,特别是“遇到提拔干部的时候首先论及自己的革命历史”。双方在革命胜利认识上的偏差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不仅打击了干部的积极性,还影响了工作,同时也给了敌人制造谣言的机会。如有干部受到“友军抹煞浙南党多年斗争历史”等谣言的刺激,“产生了悲观失望与退休的思想”。
面对上述情况,1949年7月15日,省委要求各个会师地区“即在全党自上而下进行一次思想检讨”,南北干部要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主动检讨自己的问题缺点并分析思想根源,认识其危害性,一起讨论出克服、解决的办法,“互相学习、互相尊重,认人家长处即自己短处”。8月,杭州市对南下干部渡江之后、本地干部解放之后的思想进行了检查,认为“一般的都暴露了和警惕到了自己的思想偏差”,对“功臣观念”、不安心工作的临时观点以及享乐思想“大部分是克服了”,但仍有“少数同志变本加厉,工作更消极了”。
针对有些地方解放后干部产生“功臣观念”、追求待遇与地位的情况,《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荣誉是属于谁的?》的文章,指出部分党员干部对于荣誉、地位、待遇等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错误认识,必须养成高度的革命精神,放弃一切个人的打算。该文发表后被各省报刊转载,成为各地干部思想教育的重要材料。
特别是杭州的干部,“从四方八面来,从几个系统中接收分配下去”,情况极为复杂,一些干部“闹地位闹待遇”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杭州市委对这篇文章的学习相当重视。12月1日,杭州市委下发学习通知,认为这篇文章有助于“澄清目前还相当紊乱的干部思想情况”,并决定全体干部从12月7日至17日进行学习,要求每名党员联系解放之后的思想情况作普遍的自我检讨与相互批评,“使全党的思想水平从现有基础上提高一步”。

解放初期的杭州市领导人(左起:李丰平、林枫、王芳、吴宪、姚力、江华、傅展如)
杭州市委安排了专门学习时间,制定了学习步骤与学习方法。全体干部除了按照省委规定的干部在职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外,12月每周三晚上和每周六下午为专门学习时间。第一周,个人阅读文件进行自学;第二周,各学习小组漫谈讨论,解决自学中遇到的问题,初步掌握文件精神;第三周,每名干部“以文件之精神,漫谈反省个人对新的事业精神如何,对荣誉地位物质待遇有哪些不正确的认识和个人主义,作成书面的思想检查笔记”,还可视情组织典型示范报告会;第四周,一般干部、留用人员作思想检查,县区以上的干部在党小组会上“逐个做自我反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委、党总支要详细了解学习情况,帮助所属单位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对学习与思想检查认真有成绩者予以通报表扬,对学习敷衍或抗拒思想检查者给予及时的教育纠正,做到“对同志的成绩优点不抹煞,对待不正确的思想以对人民对同志负责的精神作坚持不懈的思想斗争”,“严肃的对待思想检查,扶持积极分子表扬典型,批评缺点和邪风,全党动员保证有始有终的贯彻执行”。
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从思想上提高一步”,在学习过程中还开展了干部的思想鉴定工作。鉴定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学习之外另抽时间进行鉴定,并在党小组会上通过;二是将干部临时分组进行鉴定。但这两种方式都存在缺陷,第一种需要额外抽出时间,在工作、学习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多流于形式;第二种则因“拆散了原来的组织,熟同志不便提出意见,临时凑合相互了解不够,难以帮助”。此外,将学习小组中的骨干抽出鉴定影响了不需要鉴定干部的学习。
在实际执行中,鉴定方式持续优化。如杭州清卫大队采取在学习小组内干部漫谈形式,需要鉴定的干部“根据文件精神举例说明自己有没有错误,表现在哪里”,其他干部进行补充。进行鉴定的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再找出错误的根源,最后将干部的鉴定与发言综合起来在党小组会上通过。这种方式不但缩短了鉴定的时间,同时也使干部由浅及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在鉴定中,不少干部顾虑暴露自己的缺点会使个人难堪,也有干部“不敢坦白说出内心的话,互相批评也不说不好,说了怕得罪人,也只得轻描淡写说几句,两头落好”。相比之下,南下干部由于在北方有党内生活经历,“一般是检讨精神较好的”,多被选为积极分子“进行示范检查”。南下干部“对别人诚意批评”且“虚心检讨自己”,对其他干部影响很大,“检讨不彻底的自觉重新进行补充”。
经过学习文件与思想鉴定,多数干部对荣誉、地位、待遇等有了正确认识,决心纠正自己的缺点毛病。他们掌握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逐渐放下思想包袱,消除相互之间的隔阂与顾虑,奠定了今后干部团结友爱的基础。尽管有些干部只是暴露了自己的不正确思想与缺点毛病,未从思想根源上认识自己的缺点,但“一般的说来对自己的优缺点都作了某种程度的检查,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
除思想教育与鉴定之外,省委主要领导还利用各种机会与干部们谈话交流,提高其思想觉悟,促进团结。谭启龙回忆,会师之后,在召开双方领导干部座谈会或作个别谈话时,谭震林和自己会分工谈话,“对任何一方的同志,有缺点当面指出、批评,启发他作自我批评;在他尚无自我批评的觉悟时,予以等待;当他作了基本正确的自我批评以后,给予肯定,勉励他向前看,在实践中改正、提高”。省委领导干部并不因自己是南下干部或本地干部而对下属有所偏袒,反而要求更严。双方出现不团结现象时,谭震林“总是首先要求南下干部多作自我批评”,“深刻地、虚心地检讨自己”。杨思一也利用自己南下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双重身份,教育大家正确认识南北干部的优缺点,强调“不论就数量与质量上看,南下干部都大大地强于当地干部”,要求本地干部“主动向南下干部学习,搞好团结,搞好工作”。
经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南北干部均受到了锻炼和考验,南下干部对“浙江新区情况已有初步了解,地方语言已开始熟悉,与当地干部的团结问题基本上已获解决”,本地干部的“思想作风、政策水平已有提高”。同时,干部们逐渐认识到产生问题的根源,“不是南北问题,而是某些干部在工作上认识上乃至生活上有分歧,找到了解决的根据”,原本存在团结问题的地区“都能互相主动商量”,做到了开诚布公。干部的团结推动了浙江的城乡接管与建设进度。截至1950年3月,在各方干部的团结与配合下,城市“完成了接管工作,保证未乱,迅速建立了革命秩序,维持恢复并个别发展了生产”;农村的反霸、减租、合理负担等改革运动广泛展开,“新的人民政权已初步建立”,县、区、乡、村四级农协组织普遍建立,中央规定的18亿斤农业税在干部动员和群众拥护下完成了16.8亿斤。
新中国成立前后南下干部与南方新区本地干部的会师,是中共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干部流动,不仅奠定了中共在南方新区的组织基础,而且影响了会师区域此后数十年的政治与经济发展。
制定具有前瞻性、灵活性与针对性的政策是会师成功的前提。南下渡江前,中共中央与华东局未雨绸缪,为南北干部会师确定了根本的组织原则与团结基调。浙江省委在综合上级指示与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浙江不同类型的党组织与本地干部作出差异化安排,同时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组织生活的制度化,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水平。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南下干部并非一个“均质”的整体,接管不同新区的南下干部来源上的差异,成为影响不同地区会师结果的重要因素。入浙南下干部的主体为山东解放区地方干部,不仅党龄工龄较长,且“质量一般比留职者为强”。南下干部较长的革命经历与较强的组织观念,不仅可以平衡本地干部的“功臣观念”,也能促使他们以包容的态度耐心引导和帮助本地干部融入党的正规化体系,承担会师中的“团结帮助之责”,是维护干部关系的“压舱石”。谭启龙回忆说:“经过省委一系列工作,至1949年8月,会师在全省范围内大体上就没有什么严重问题了。”谭震林也表示:“虽然浙江的干部来自四面八方,各有山头,各有一套作风,而在三年中始终是团结的。”通过对南下干部与浙江本地干部会师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加全面和准确地理解中共组织发展运作中的诸多关键要素,也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艰难曲折。